林若诗
职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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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
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
纺织行业、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
2019年7月-2023年12月,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年1月-至今,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
普通话、粤语
1. 中山某电器公司起诉美国某公司及其佛山分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原告起诉金额一千万元,并代理反诉驳回对方五千多万元反诉请求。
2. 农行顺德某支行诉张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银行方起诉被告张某某对债务人一千五百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经过我方代理最终帮委托人将损失金额降低至五百万元。
3. 原告顺德某股份合作经济社起诉被告恢复案涉鱼塘原状即赔偿占用费等损失十五万元,代理被告何某某应诉、提起反诉,最终被告在本诉中损失降低至三万余元,同时法院支持我方反诉请求,即原告需返还被告面积差额相应承包款三万余元,综合下来,实际上被告并无任何经济损失,本案利益最大化。
4. 胡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我方第一时间便介入并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认为胡某某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重罪,不予取保。我方作出轻罪辩护“案涉案鹦鹉均为人工繁育的事实,胡某某即使定罪量刑,在法定刑下量刑仍然偏重,本案应综合考虑涉案鹦鹉均为人工繁育而非野生鹦鹉的案情,按照罪责刑相均衡原则进行处罚”。法院最终判处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5. 梁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案件,成功改变指控罪名定性,即由组织卖淫罪转变为介绍卖淫罪。